四川公安厅交警总队原总队长何宗志被提起公诉
发布时间: 2021-02-24
公然材料显示:何宗志,男,汉族,1954年11月生,四川南江人,省委党校大学学历。1971年5月加入工作。
中新网12月2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新闻,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原总队长何宗志(副厅级)涉嫌行贿罪、滥用职权罪一案,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遂宁市人民检察院侦察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。日前,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遂宁市中级国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1998年12月至2006年10月,何宗志先后任资阳地域公安处副处长,资阳市公安局副局长,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;2006年10月至2013年4月,任四川省公安厅交通治理局党委书记、局长;2013年4月至2015年1月,任四川省公安厅副厅级侦查员;2015年1月退休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诉了被告人何宗志享有的诉讼权力,并依法询问了被告人何宗志,听取了其辩解人的看法。
责任编纂:张义凌
遂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:被告人何宗志身为国家工作职员,应用职务方便,为别人谋取好处,数额特殊宏大;在侦办案件中滥用职权,给国度造成重大丧失,情节特别重大,依法应该以纳贿罪、滥用职权罪查究其刑事义务,开奖直播。
1971年5月至1998年12月工作期间,何宗志先后任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、巴中市公安局政委,市委常委、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。